宁建(建)字[2012]8号
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春季复工及全国“两会”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安监)站、各有关企业:
春季复工正值“两会”召开期间,为筑牢新的一年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基础,保证“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密组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抓早、抓细、抓实建筑施工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工作。
二、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全面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重点包括:一是施工企业对建设项目制定的复工检查方案是否有针对性;二是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是否到位;三是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是否执行带班制、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四是施工企业是否认真开展上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和三级安全教育;五是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复工检查方案进行审查,对安全隐患是否监督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是否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告当地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六是加强塔吊监控系统和施工现场各类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查,起重机械设备基础是否存在积雪、积水、设备安全运行是否正常;七是施工现场用电防火,包括临时用电电线是否存在浸水、老化、漏电现象,现场防火措施是否到位;八是是否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安全检查和监控,重点落实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编审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监理旁站制度等,对过冬的高模板、基坑、脚手架等分部分项工程是否重新组织查验验收;九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工地木制作场地、电气焊割场地、油漆作业场地、木料堆场以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十是加强对上人马道、楼梯通道、电梯井口,塔吊、外脚手架高空动力电源线路安全防护的检查;十一是施工企业要对临边防护、临时建筑、防护棚、围墙等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施工工地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必须高度重视春季复工安全检查工作,要充分利用建筑安全网络信息平台做好跟踪监督,确保工地复工前达到安全生产条件。
(二)对企业不开展自查、监理单位不履行监督职责,检查不彻底、走过场、流于形式、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工程一律不予复工。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各市、县春季复工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并进行通报、记录不良行为。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建筑工程复工检查通知
抄送:本厅厅领导、有关处室,存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