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质安发[2013]02号
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2013年工作总结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和厅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厅各处室和相关单位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紧紧围绕《2013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点》,较好地完成了2013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各项任务,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区受理新申报工程3339项,建筑面积1987万平方米。其中总站新申报工程项目105项,建筑面积119万?。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93项,建筑面积96.5万平方米,生态移民工程项目94项,建筑面积69.6万平方米。人均监督工作量为 42. 5万?;全区共受理投诉652起,处理638起,办结率97.8%。
建筑安全与市场方面,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4起,死亡5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与去年同期(去年同期发生事故5起,死亡6人)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了20%和17%。
二、开展和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质量安全行为
为提高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和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配合住建厅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2013年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等一系列针对不同时期、不同领域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和制度。
(二)以培训教育为手段,全力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水平
1.为准确理解并全面掌握标准编制修订的背景和主要技术内容,保证标准实施效果,在中卫市举办了为期五天、全区20个工程质量监督站170余名监督业务人员参加的全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人员培训。
2.举办了四期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培训。
3.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650人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300人进行了业务培训。
4.加强安监人员业务培训考核力度。共对1932名三类人员,5000名特种作业人员,1000名安全监理进行了培训教育和考核。
5.印制并下发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控制导则2000本,质量控制要点挂图500套7000张,指导各市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制作了“建筑工人安全常识宣传挂图”,并在标准化工地观摩会等场合,向全区在建工地免费发放1800张,有效提高了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三)高质量完成全区优质工程的评审和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程验收工作
1.配合住建厅完成了2011-2012年度“西夏杯”优质工程申报评审24项。
2.对2013年度全区申报的“建安杯”工程和区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项目工程进行了程序性审查,经过认真筛选,评选出15项“建安杯”和80项自治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3.对各工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在宁夏建筑业信用网按企业良好业绩给予企业一次分别加300分和200分,并在资质管理、动态核查、招投标中按照优质优价给予激励,达到了鼓励企业争创精品工程的目的。
(四)集中开展全区建筑质量安全执法大检查
一是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执法监督巡查办法》,对全区19个市、县(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开展了第一次监督执法检查。在各市、县综合检查的基础上,共抽查33项在建工程,总建筑面积 26.12万m2,涉及建设单位20家,施工单位26家,勘察单位10家,设计单位16家,监理单位18家,预拌混凝土企业18家,检测机构5家,施工现场对66 组(个)建筑原材料、建筑节能材料进行了检测抽查。对检查中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工程项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和诫勉谈话;对工程存在突出问题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全区予以通报批评;并对通报批评的施工、监理单位进一步追踪检查。
二是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于2013年6月26日组成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组,对全区19个市、县(区)2013年在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生态移民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沿黄城市带和大县城重点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进行了第二次综合执法检查。根据检查中发现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对5家责任单位作出停业整顿180天的行政处罚、对12名建造师作出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在全区通报批评、并记载不良行为。
三是为加强全区冬期施工的质量安全管理,确保今冬明春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坚决遏制各类施工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的发生,推进全区建筑节能技术发展,全面推行分户验收制度,规范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会同各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开展了第三次监督执法巡查,共抽查30项在建工程,建筑面积39.73万m2,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3份,下发执法建议书5份。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市县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加强跟踪督促检查,严格责任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四是分别在5月、8月开展了“打非治违”集中专项行动。主要检查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管理人员到位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防护用品质量、农民工培训、建筑起重机械、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等2217项工程进行了检查,共查处各类隐患1295项,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450份,停工通知书192份,行政处罚85家。
(五)加强施工现场原材料、安全防护用品和起重机械的专项检查
为确保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安全,对设计结构的346组(个)原材料(钢材、混凝土试块、重要部位的防水材料)进行监督抽测。对工程中的不合格建筑原材料。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共下发工程局部停工通知书3份,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62份。对13起责任人员进行了诫勉约谈教育。
(六)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重大危险源的预控管理。
制定下发了《2013年全区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方案》,对直管工程使用建筑起重机械324台(其中塔式起重机75台,施工电梯19台、物料提升机13台,高处作业吊篮217台),重大危险源28项(其中正在监控的19项,已施工完毕销号的9项)。抽查覆盖率实现100%;对75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35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了监督执法巡查,完成监督覆盖率70%,对检查存在问题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所涉及的10项工程实体进行动态延伸追踪检测,下发整改通知书30份,下发执法建议书并立案处罚4起。
(七)加强对总站直管工程的质量监督巡查和对国际会议中心等重点直管工程的监管
按照职能目标考核的要求,完成了监督专项巡查工作,对总站直管工程开展了三次质量巡查,共检查在建工程 378项,建筑面积337.11万?;总站直管工程中主体结构工程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对75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35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了监督执法巡查,完成监督覆盖率70%,对检查存在问题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所涉及的10项工程实体进行动态延伸追踪检测,下发整改通知书30份,下发执法建议书并立案处罚4起。
加强对国际会议中心、湖畔嘉苑等直管重点工程的监管。采取定期检查和巡查的监管模式,按照监督方案,每周定期到直管的重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质量安全监督,将存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严格对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体系中参建各方有关人员的质量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审查,强化质量责任意识,在保证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方面,对涉及结构安全的132组(个)原材料(钢材、混凝土试块、重要部位的防水材料)进行监督抽测,工程的总体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八)强化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开展了全区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新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90家,延期47家。对有不良行为记录、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新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评价,对在复查中发现的宁夏嘉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宁夏长恒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45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查不合格、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以及业绩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企业,公示注销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施工现场开工安全条件的准入关,强化施工许可证管理,严格项目准入审查。制定了工程开工现场勘验制度、安全监督工作交底制度、安全报监方案会审制度。实现各类人员网上压证管理。开展了全区建筑业施工许可证的动态检查。对工程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不达标、施工条件未经审查擅自开工的112项工程责任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结案率达到100%。直管工程新办理施工许可证32家,行政处罚7家,罚金8万元;加强事故查处力度,对“5.22”建筑类事故发生单位贺兰星河建筑安装公司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2个月。对“8.23”中建七局装饰装修有限公司高空坠落事故,待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将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全区各机构监督业务人员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理解不够透彻,监督模式和方法没有完全转变。大多数机构监督人员仍然实行定点检查,保姆式监管,没有摆脱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的多重身份,对质量监督管理责任不能深刻领会,疲于奔波,监管效能不高。
(二)各机构制度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不健全,岗位责任落实不到位。过多的重视完成任务,而轻视工作的实际效果。各机构内人员政策理论水平、专业技术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参差不齐,工作的创新和与时俱进不够,存在着观望和畏难思想,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执法监督巡查办法》执行不严格,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相关单位的质量信用评价管理的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巡查制度落实措施不完善。
(四)对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对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量大面广,技术人员严重缺乏,要求增加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五)因我站的工作技术要求高、专业性强,但目前指数不能满足
技术工作的需求,恳请厅领导协调有关部门给我站增加事业编制三名,总
工程师指数一名。
四、2014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强化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落实,为宁夏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努力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做到信息化建设与“三库一平台”相结合,整合完善“宁夏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系统和检测试验信息网络监管平台”。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配套和完善从业人员不良行为信息库,定期在网上公布,促进从业人员执业诚信意识的提高和行为的规范。逐步实现网上办公平台,简化办事流程,透明办公过程。
(二)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行为
制定监管人员统一执法的标准,强化监管能力,严格工程建设程序,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以施工许可和安全许可证为抓手,强化源头管理。
(三)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1.通过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联动监管,督促施工企业、工程监理、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检测单位建立健全对项目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确保人员配备完整到位、分工明确,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效执行。研究制订对企业及人员的量化考核机制,将项目的合同承诺和信用等级挂钩。
2.加强自治区重点工程和保障性住房、生态移民等民生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工程建设结构安全、抗震设防、建筑节能及功能质量的专项措施和制度,突出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关口前移,防微杜渐。
3.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控。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规范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设备安拆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批审查、交底、验收等程序,将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制度化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重点,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
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3年12月25
抄 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杨玉经厅长、何晓勇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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