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质安发[2013]07号
关于2013年宁夏质安总站直管工程
第四次节能监督检查通报
区属直管工程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 2013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我站监督科业务人员组成检查组,对监督工程项目进行节能专项监督执法检查。
一、检查的总体情况
第四次建设工程质量检查采取拉网式检查的方式,重点检查承担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情况,施工现场是否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建筑节能分项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是否与设计相符,主要原材料的进场验收、进场复验情况,节能各分项(墙体节能工程、幕墙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门窗节能工程、采暖节能工程、通风空调节能工程、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等)的具体施工情况,各分项节能工程验收时依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的执行情况。本次共检查工程项目106 个,总建筑面积1123652 ?。涉及施工企业30家,监理企业16家,建设单位29家。本次检查中,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问题整改符合要求并回复整改报告6份。A类工程为宁夏大剧院、建材大厦工程,C类工程为宁夏大学科技综合楼(深圳华南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其余为B类工程。
从本次检查的情况看,一是建筑节能工程基本能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二是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质量保证体系逐步完善,岗位责任制和质量管理制度都已建立;三是施工企业基本能够较好地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质量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施工单位的中标项目经理不能到岗执业,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
2.部分监理单位的中标总监不能到岗执业,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
3.个别工程的设计变更未经过图纸审查。
(二)实体工程存在的问题:
1.墙体节能工程:保温材料与设计不符,保温材料的传热系数与设计不符;
2.屋面节能工程:保温隔热层的敷设及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措施、通风隔热架空层、采光屋面、屋面的隔汽层质量不符合验收规定;
3.幕墙节能工程中:密封条、单元幕墙板块之间的密封处理、开启扇关闭、保温材料厚度及安装质量不符合验收规定;
4.门窗节能工程: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填充、外窗遮阳设施、天窗安装质量不符合验收规定;
5.地面节能工程:基层处理、地面保温层、隔离层、保护层、有防水要求的地面保温层、及表面防潮层、保护层不符合设计要求,未按施工方案施工;
6.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风机规格、数量和及安装与设计不符,空调风管系统及水系统管道及部件的绝热层和防潮层、冷热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设置绝热衬垫不符合要求;
7.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无专项施工方案,线缆材质与设计不符,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与设计不符;
8.采暖节能工程:绝热材料未进行进场复验。
三、对检查的处理情况:
1.对于这次检查的确定的“A”类工程进行表彰,对于“C”类工程通报批评。
2.对于检查中不到场的宁夏大学科技综合楼项目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童昕记不良行为记录。
四、下一步工作的要求
1.节能各分项施工单位进一步健全质保体系,为促进质量保证体系的深化管理,工程管理人员要自觉履行职责,加强质量管理,各项目部要加强内部考核,签订质量责任书。
2.节能各分项施工单位要制定节能专项施工方案。
3.节能施工要加强工程过程控制,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节能各分项的参建各方要建立验收制度,确定验收人员,要按照规定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和验收标准做好检验批、分部工程、分户验收、单位工程的验收,确保工程验收合格。
附件:2013年第四次节能检查整改工程项目一览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2013年12月19日
抄 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杨玉经厅长、何晓勇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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