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质安发[2014]16号
关于直管工程中“三未”工程清理整治工作的报告
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为进一步加大建筑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建筑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彻底清理整治“三未”工程的违法行为,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从2014年1月到5月底对总站直管工程进行初步调查,调查结果如下:宁夏玉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宁景花园二期12#楼等项目(见附件1),未验收已使用,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宁夏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政兴苑二期1#住宅楼等项目(见附件2),已验收未备案,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我站多次下发文件催办,目前仍无结果,要求移交建设厅法规处和宁夏建设稽查中心进行处理。
附件1:未验收已使用工程一览表
附件2:已验收未备案工程一览表
附件3:领取文件情况说明
附件4:“三未”工程回复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4年5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