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宁夏垃圾分类系统工程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垃圾分类是垃圾管理变革的主导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垃圾分类工作,多次实地了解基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并对这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先后制定印发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督促46个重点城市(含银川市)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我区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7年以来,坚持全民动员、科学引导,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探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一是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编制完成了《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焚烧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排部署城市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调研工作,补充完善垃圾分类相关内容。启动《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编制工作,科学指导全区垃圾分类工作。二是全面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2018年7月27日,我厅组织召开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暨城市道路扬尘治理现场推进会,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安排落实。银川市作为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永宁县作为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建立了资源垃圾、厨余垃圾、有毒垃圾、一般垃圾四类收集系统,对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投送、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利用。银川市试点范围覆盖人口35万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8%。永宁县统筹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配套建成垃圾分拣中心,因地制宜开展相关工作。吴忠市已启动垃圾分类工作,其他各地正在加紧编制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三是建立完善规范化考核制度。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区城市环卫保洁和垃圾处理规范化管理考核,从垃圾分类方案制定、试点推动、设施配备、宣传教育、分类效果等方面对各市县(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规范化考核,并进行年度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及政府目标考核指标之中。四是营造宣传教育氛围。创新形式,丰富载体,结合六五环境日、爱国卫生日、主题党日等活动的开展,利用电视、报纸、广播、户外广告等形式,广泛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等活动,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营造美好生活共同缔造的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部署,结合您的意见建议,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全过程分类模式,努力实现分类方法、分类程度和末端处理方式相适应。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安排部署我区垃圾分类工作。拟定于近期召开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现场推进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工作要求,组织现场观摩,交流发言,学习上海、厦门等城市的经验做法,督促各地互相学习、交流经验、取长补短,对全区垃圾分类工作再动员、再部署,推进工作落实。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指导各地级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建立垃圾分类系统,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目前正在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
(二)完善垃圾分类法规标准体系。抓紧制订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政策文件,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增加完善垃圾分类相关内容,增加鼓励性措施和强制性要求。在此基础上,适时启动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或政府规章的调研起草,为我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积极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编制工作,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等要求,推进全过程垃圾分类。
(三)扩大垃圾分类试点范围。在银川市和永宁县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标准体系、推动设施建设,督促指导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和中卫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他县(市)制定分类工作方案,适时推进相关工作。坚持党政机关带头,学校、医院、居民小区等作为重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全面推行。
(四)建立健全垃圾分类系统。结合我区实际,坚持城乡统筹、全域推进,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补贴,鼓励民间资本投入,配备、更新、改造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中转站、运输车辆等,适应和满足垃圾分类要求。积极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建立有害垃圾全链条收集处理衔接机制,加快推进厨余垃圾和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构建覆盖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链条处理系统,加快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
(五)推动垃圾分类习惯养成。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作为有效途径,多渠道、多方法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基本知识,引导居民充分认识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做到正确分类和投放。建立“小手拉大手”的带动机制和家庭影响社会的传导机制,推动垃圾分类教育进课堂、进学校。依托现有垃圾焚烧厂、分类分拣中心等设施,建设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向社会公众开放,定期组织社会各界居民代表参观学习,形成有效的交流、宣传和咨询平台,努力形成“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0951—5025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