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保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力度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厕所问题是城乡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目前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文明的“短板”。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厕所革命”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的部署要求,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总体工作中进行统筹安排,大力推动厕所建设从城市向农村扩展、从数量增加向质量提升转变。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活动,通过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等方式,全区建成了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功能齐全、方便群众的城市公厕,改造建设了一批干净、卫生、环保的农村厕所,受到了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截至目前,全区共建成城市公共厕所1226座,其中三类以上1018座,占总数的83%;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水冲式厕所改造3.9万户。在加强城镇厕所建设管理方面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精心做好顶层设计。组织编制了全区城市公厕建设总体规划和市县城市环卫设施规划,将公厕建设纳入城镇统一规划,明确城镇公厕建设的目标、任务、标准和措施,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有序建设。2015年以来,我区加大农村厕所改造力度,争取住房城乡建设部确定宁夏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改厕试点省(区),2016年自治区政府批准印发《宁夏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启动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改厕、改厨“两处理、两改造”整治行动,确定到2020年全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为推进农村改厕提供了重要遵循。二是切实加大投入保障。我厅会同财政厅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公共厕所先建后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2013年各级财政共投入资金29384万元,组织各地建设了一批高标准城市公厕。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指导青铜峡等试点县(市、区)建立自治区财政补助、县(市、区)财政兜底、村集体补贴、社会资金捐助、农户适当缴费的建设和运维资金筹集机制,协调自治区财政制定户均2000元的污水处理及改厕补助政策,推动各市、县(区)将有关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采取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和服务,有效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改厕项目顺利实施。三是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制定出台了《宁夏城镇公厕管理办法》,推动全区公厕全部免费对外开放,严格执行公厕卫生管理标准和设施维护标准,对公厕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开展公厕建设管理提档升级活动,2012年制定《宁夏城镇公厕建设标准》,进一步提高相关标准要求,切实推动城镇公厕提档升级。组织编制《宁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改厕技术导则》《宁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程》等标准规范,积极建设农村卫生厕所改造信息管理系统,科学引导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改厕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结合您提出的建议,着力解决好城乡居民如厕困难问题,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加美好。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指导各市县在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时,同步编制城镇公厕建设改造规划及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建设改造时序、确定年度建设计划,促进公厕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同时,积极谋划“十四五”城镇公厕建设任务。
二是提升质量效果。严格执行《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公共厕所建设标准(试行)》等,优化公厕布局,提升公厕功能,完善以独立式公厕为主、活动式公厕为辅、社会公厕对外开放的公厕网络格局。推广农村污水处理及改厕试点经验,指导各地因地制宜选择技术路线和改造模式,在川区实施以室内水冲式卫生厕所为主的改厕工作,在中南部缺水地区鼓励实施无水马桶等新型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确保改造质量和使用效果。
三是创新管理机制。坚持建管并重,更加注重后期运营维护和管理服务,探索创新厕所建设和环境管理长效机制。支持各地通过企业冠名赞助、加入城市公厕联盟、或承包经营权等方式,鼓励沿街单位、商业服务场所、加油站、宾馆饭店等的内部厕所向社会免费开放,推进城市公厕建设与管理的市场化和社会化,多形式、多渠道解决城市公厕管理水平低等问题。
感谢您对我区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2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0951-5025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