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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第65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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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开〕

宁建函〔2020〕132号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银川市政府:

现就俞学华委员关于建设贺兰县工业垃圾填埋场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精神,强化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为城乡居民营造良好生活环境。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率。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宣传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有效结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本知识,提高公众参与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为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开展各类宣传1600余场,发放宣传册70万余份。

二是强化建筑垃圾收运处置监管,提升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指导推动各市出台建筑垃圾收运处置监管和资源化利用相关政策法规,按照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产业化发展的总体思路,遵循“源头控制有力、运输监管严密、消纳处置有序、执法查处严厉”的原则,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日常管理机构和专业执法监督队伍,加强建筑垃圾源头、运输、处置全过程管理,严格工地建筑垃圾数量核实、去向跟踪等管控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对非法收运建筑垃圾、沿途抛洒滴漏、随意乱倒偷倒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维护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

三是加快建立收运处理体系,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有效解决建筑垃圾环境污染问题,减少土地占用。2020年,支持贺兰县启动实施城市建筑垃圾一般固废循环利用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占地面积32794.93平方米,年处理建筑垃圾22万立方米。项目安装建筑垃圾粉碎设备、建筑渣土处置设备各1套,建成陶粒生产流水线和免烧砖生产流水线各1条,原料筒仓、成品筒仓、成品堆棚等配套设施12000平方米,成品堆放区10000平方米。项目现已开工建设,预计2021年投产。该项目将在资源有效利用、拉动区域经济、扩大就业、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努力实现贺兰县城市建筑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变废为宝。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2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城乡建设厅综合执法监督局 5023102

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