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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00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人: 文章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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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瑞琴、万平、刘国莲、倪刚、哈春芳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监督的建议》收悉认真研究落实,现答复如下:

物业服务管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市建设管理、社会和谐稳定。建议深入地分析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大部门联动、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监管、加强小区业委会建设等方面意见我厅已经积极采纳。近年来,我厅主动应对物业服务管理工作面对的新形势、新要求、新问题特别是物业资质审批取消后的监管遇到的新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相关调研,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提出一些针对性措施来加强物业服务监管,有效提升我区物业服务行业整体水平。2019年,我厅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整改落实,督促指导各市、县物业主管部门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升物业管理工作成效。

一是注重顶层设计,强化安排部署坚决贯彻自治区“全面推行标准化物业服务,推动物业服务提标扩面,2020年全区物业服务覆盖率提高到70%以上”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推进全区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服务企业标准化行为准则》《全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切实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促进物业管理活动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从源头上和制度上减少物业服务矛盾发生,提升我区的物业服务整体水平。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加强诚信建设。主动适应物业企业资质取消后的新形势,指导各市、县加强行业诚信建设,有效强化物业服务事中事后监管。目前,银川市建成物业企业、辖区物业办、市级物业办“三级网络管理”体系,将企业信用档案情况与物业招投标、物业项目评优、优秀企业评选等方面相挂钩,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情况,物业企业诚信建设已成为物业服务事中事后监管的强有力抓手,试点经验做法将向全区推广。

三是持续专项整治,规范企业行为。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诉求和期盼,将规范物业企业行为纳入《2019年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宁建(房)发〔2019〕6号),与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筹推进,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服务、擅自提高物业费标准、巧立名目乱收费、不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等行为,并进一步做好物业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工作,有效维护居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压实主体责任,融入社会治理。协调和指导各市、县物业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内容,加大与物价、公安、民政、综治、审计、街道等部门(单位)的联动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共同研究解决物业服务管理遇到的难题,积极探索党建引领业委会建设,有效规范业委会行为,监督指导履职尽责。同时,加大宣传引导,动员社会群众密切关注和积极参与物业服务管理,努力让遵守物业法律法规、花钱购买服务、履行契约精神、服务质价相符、共建共治共享成为社会共识,全力构建和谐、文明、协作、共赢的物业管理新格局。

经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我区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截至目前,全区各类住宅建筑面积1.7亿平方米,共有物业服务企业近1000家,实行物业企业专业化服务的覆盖率达到70%,物业服务和管理工作有效促进了各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弥补了城市建设管理的短板,提高了居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巩固物业管理工作成效,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全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再上台阶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822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管理处 0951-5014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