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开〕
宁建函〔2020〕106号
自治区商务厅:
现就马国庆委员关于规范化整治我区集贸市场的提案,提出以下协办意见:
近年来,我厅积极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强集贸市场周边等重点区域占道经营的游商和食品摊贩,餐厨垃圾及废弃物处理情况进行综合治理,取得成效明显。 特别是2020年以来,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各地严格城市管理和执法,充分利用智慧城管等科技手段,联动开展集贸市场周边治理和流动经营食品安全整治,有力促进了全区集贸市场规范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市场周边环境整治。重点加大集贸市场周边区域垃圾、广告、不规范门头字牌、流动摊点和占道经营的游商和食品摊贩的治理力度,引导商贩进入集市,督促商贩形成自律经营意识,落实市场管理制度,最大限度杜绝违规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无证无照经营等行为,维护良好交通秩序,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容环境和食品安全经营环境。比如,银川市创新职能部门综合执法联动机制,通过“城管+公安”联合执法、巡回法庭、数字化平台、空中无人机等方式,提高了执法工作效率。
二是加强突出问题日常巡查。在规范化整治占道经营的同时,不断加强对集贸市场周边区域早、中、晚三个人流高峰时段的巡查。各地城管部门安排专人,强化车辆停放秩序、非机动车辆占用人行道等工作管理,做好乱停乱放乱行的劝导教育工作,引导居民自觉维护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通过整治,全区集贸市场周边市容秩序得到有效改善,市民生活环境得到有效提升。比如,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建立城管、公安、交警、运管、市场监管“1+4”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在集贸市场、出店经营、噪音污染等查处方面增强了执法力量和执法效果。
三是健全完善工作长效机制。针对城市综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信息滞后、管理被动、职能交叉等难题,严格履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考核职责,督促指导各地充分发挥以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的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作用,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各市、县逐步建立城市管理部门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交等长效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实现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协同推进,为规范集贸市场综合管理提供法治保障。比如,固原市实行城管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市公安局在固原市综合执法局设治安管理中队,共同行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治安管理工作。宁东管委会大力实施“城管+交警”“城管+公安”“城管+市容+环卫”等联合管理模式,实现城市管理执法信息资源互通共享。
集贸市场的规范化整治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全体市民的积极配合和有关部门长期参与。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规范管理集贸市场周边环境治理,为促进居民消费、活跃服务业提供保障。一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公示板、宣传栏等,引导集贸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增强市容环卫意识,共同维护市场环境卫生。二是加大城管执法力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持续整治违规设摊、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健全完善与市场监管、商务、卫生、物价、交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协作机制,提升集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成效,为市民创造一个和谐、优美的生活环境。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2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城乡建设厅综合执法监督局 0951—5023102
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