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开〕
宁建函〔2020〕108号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现就高相虎委员关于提升我区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处置利用水平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制定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行动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处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目前,全区33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处理方式共分三类:一是制肥再利用。共有9座污水处理厂将污泥运输至指定点制肥再利用,其中:银川市6座污水处理厂将污泥运输至宁夏嘉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制肥,永宁县污水处理厂运输至银川亿源肥料有限公司进行制肥,石嘴山市一污、五污运输至宁夏新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制肥。二是焚烧发电。共有3座污水处理厂将污泥运输至指定点集中焚烧发电,其中:吴忠市2座污水处理厂运输至中科国通公司焚烧发电,固原市污水处理厂运输至六盘山热电厂焚烧发电。三是填埋处理。共有21座污水处理厂将污泥运输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2019年,全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为67905.86吨,污泥处理量为64172.97吨,污泥无害化处置处理率达到94.5%。其中,土地利用量33273.3吨,占处理总量的51.85%;焚烧处理量7205.93吨,占处理总量的11.23%;填埋处理量23202.94吨,占处理总量的36.16%。
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实施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积极落实中央及自治区“水十条”要求,累计投入40多亿元,指导各地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截止2019年底,全区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33座,设计规模为114.3万立方米/日,主要采用“SBR+高密度澄清池+纤维转盘滤池”、“A2O+活性砂滤池”、“氧化沟+MBR膜”等工艺,全部实现一级A排放标准。全年污水排放总量为34754.26万立方米,污水处理总量为33311.57万立方米,设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85%,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83%。
二是开展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全面启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2019年争取各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中央补助资金1.81亿元,支持石嘴山、吴忠、青铜峡等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集污管网重点工程10个;2020年,争取中央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财政补助资金5463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5000万元,支持石嘴山市老城区污水厂预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吴忠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二期工程、中卫市长城街老旧集污管网改造等重点项目7个。截至2019年底,全区建成污水管道826.35公里、雨水管道628.3公里、雨污合流管道2712.95公里,对老旧泵站和调蓄设施进行改造,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是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置日常监管。坚持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地制宜选择成熟可靠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鼓励各地采用能源化、资源化技术手段,尽可能回收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资源。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新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厂长工作群,指导污水处理厂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污水收集处理和污泥处置处理等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吸收借鉴提案人的意见建议,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目标,以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为抓手,多措并举,引导各地加快推进污泥处置,进一步提高污泥资源利用水平。
一是加快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宁建发〔2019〕61号),实施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为导向,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配套不足、老旧破损、混接错接以及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等短板,有序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建设。争取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指导督促全区加快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推进吴忠市四污、五污等在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新建固原市三污、中卫市三污、彭阳县二污等污水处理厂,切实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力争到2020年,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污水处理系统效能明显提升。
二是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置处理。加快地级城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按照“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和“绿色、循环、低碳”的总体要求,立足全区污泥泥质、产量及分布等特点,坚持“因地制宜、技术多元、协同处置、循环利用”的原则,综合考虑经济可行、技术适用、工艺先进、形式多样的污泥处理处置方式,优先考虑土地资源化利用、建材利用和焚烧发电等利用方式,卫生填埋作为过渡及应急处置方式,加快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置处理设施建设,有效解决污泥污染环境问题。加强污泥产生、运输及处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污泥管理台账,跟踪核查污泥贮存和处理处置情况。加强污泥处理处置监管,严肃查处乱排乱倒污泥的违法行为。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