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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27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人: 文章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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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开〕

宁建函〔2020〕111号

 

自治区水利厅:

现就沈爱红委员关于保护银川水域生态环境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全区特别是银川市的水污染防治和水域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提请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宁夏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行动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等文件,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黑臭水体治理、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优化城镇化空间格局。认真贯彻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发展要求,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积极引导各市县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环境容量,确定城镇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定位,避免同质竞争、重复建设。紧紧围绕《银川都市圈建设实施方案》,推动银川、石嘴山、吴忠和宁东一体化发展,推进产业发展协作互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产要素统筹配置、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形成同城效应、整体优势。指导银川市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国家园林城市。

二是稳步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积极落实中央及自治区“水十条要求,扎实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争取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支持银川市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银川市三区两县一市8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达到57.5万立方米/日,全部实现一级A排放标准。全面启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2019-2020年争取中央及自治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资金2305.2万元,支持银川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灵武市十三五劳务移民基础设施集污管网改造道路工程、城区集污管网改造工程等重点项目。截至2019年底,全市污水排放总量为21291.92万立方米,污水处理总量为20317.65万立方米,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42%;建成污水管网255.86km、雨水管网188.06km、雨污合流管网1320.64km

三是深入治理城市黑臭水体。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分工方案》,坚持岸上岸下共同治理,综合施策、系统治理,扎实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加快补齐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2019年,银川市被确定为国家第三批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获得补助专项资金3亿元。指导银川市依托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实施第二排水沟水质提升、银新干沟综合治理、西大沟清淤净化、典农河南段水系连通扩整、人工湿地水质改善、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等一批项目,综合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显著。截至目前,银川市所辖城市建成区内9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全部完成,公众满意率均达到90%以上。      

四是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银川市成立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出台《银川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银川市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银川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等文件,结合黑臭水体整治、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园林绿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2017年以来,共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道路、排水管网建设、积水点整治、城市水系、湖泊湿地、黑臭水体整治等项目130个,累计完成投资120.4亿。截至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设规模达到38.9平方公里,占银川市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的20.4%,完成了2020年建成区2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

五是持续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主动对接协调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银川市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银川市持续加强公共供水管网建设改造力度,最大限度减少跑、冒、滴、漏,降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编制《银川市城市再生水利用管网工程专项规划》,建成银川市第一、第三、第五、第六污水处理厂中水厂,实施银川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采用“卡鲁塞尔氧化沟 + MBR”处理工艺对城市生活污水进行深度处理。投资15亿元,新建处理规模为30万立方米/日的银川市第一再生水厂,采用“AAO+高效沉淀池+V型砂滤池工艺使出水水质达到地表准IV类标准。指导城市再生水管网体系建设,促进污水资源化循环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效率。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水资源保护、管网建设、供排水处理等环节,切实做好全区水污染防治和水域生态环境整治工作。

一是建立污水处理--河(湖)一体化运营机制。对城市排水系统的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沟道治理、生态补水等多元化主体进行统筹建设和协调运行,确保整个排水系统安全高效运行,实现厂网河责权统一和水环境治理效益最大化。

二是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宁建发〔201961号),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切实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力争2020年底,全区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三是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指导7个设市城市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重点围绕渗、滞、蓄、净、用、排六字方针,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新建改建道路、广场、停车场、公园绿地等建设项目,通过透水铺装、建设雨水花园等措施,增强道路、绿地对雨水的消纳功能;谋划实施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雨污分流、排水防涝、黑臭水体治理等项目,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四是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健全黑臭水体治理长效管护机制,切实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保障已治理的黑臭水体“长制久清不反弹。重点抓好银川市、吴忠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到2020年底,全区地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水体透明度、氧化还原电位、氨氮、溶解氧等四项黑臭水体水质评判指标优于轻度黑臭标准,公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724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建处 0951-5043756

抄送: 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