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开〕
宁建函〔2020〕125号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现就农工党宁夏区委会关于推进我区电池回收工作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今年以来,我厅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强化城市环卫管理,切实推进电池回收工作,积极营造良好人居环境。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升城市环境卫生质量。2020年初,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制《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健全完善了垃圾分类工作顶层设计。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爱国卫生月”活动和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加快推进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全过程分类模式,加快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2020年上半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54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60%,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废旧电池源头分类。指导银川市等开展“进家庭、进小区、进校园、进公共场所、进机关”宣传活动,通过主流媒体和公交车载视频、宣传栏等平台进行全方位宣传,制作了垃圾分类投放指南、课外读物、垃圾分类歌曲,组织废旧物品手工制作比赛、垃圾分类运动会、趣味游戏等一系列活动,培育形成了环保酵素及手工皂制作展示体验中心、环保酵素种植实验基地、8处垃圾分类展示馆、可移动式垃圾分类宣传点及5处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各类宣传1600余场,“垃圾换物”兑换活动900余场,发放宣传册70万余份。通过积极宣传,普及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和电池正确回收处理等基本知识,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废旧电池等有害垃圾,做好废旧电池源头分类工作,为回收利用打下基础。
三是建立收运处理体系,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指导推动银川市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按照“坚持示范引领、完善分类体系、推动习惯养成”的总体思路,初步形成“以法制为基础、政府推动、属地管理、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先后配置四分类收集容器、宣传一体机等设施12368台,在居民小区实现电池等有害垃圾设施配置全覆盖,在学校、机关出入口安放有害垃圾箱,配置3辆有害垃圾密闭化收集车,专业队伍定期对收集容器中的有害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定期组织开展有害垃圾集中回收日活动,将回收后的电池等有害垃圾进行安全存放,达到一定存量后交由专业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截至目前,共回收电池8.8吨。在总结银川市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督促指导其它地级市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全面展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推进电池等有害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提高回收利用水平,推动电池规范化、专业化处理。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2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执法监督局 5023102
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