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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60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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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函〔2020〕263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次会议

第060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王秀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站排放尾水综合利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与有关厅局紧密配合,全力推进农村改厕和污水垃圾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采取就近纳入城镇排污管网、相对集中污水治理或新建一体化小型治理设施等方式,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0年,全区建设集中式污水终端治理设施100座,铺设管网1000公里以上;建有集中式、分散式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行政村比例达到26%以上,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的行政村1468个,占总数的65%隆德县被评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

   一、加强顶层设计,全面谋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一是先后制定《宁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意见》《宁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技术指导意见》宁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典型案例》组织各市、县(区)编制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为各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系统治理提供政策依据和技术标准。二是按照因地制宜、尊重习惯;应治尽治,利用为先;就地就近,生态循环;梯次推进,并重建管;发动农户,效果长远工作思路,谋划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编制《宁夏十四五土壤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为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新局奠定基础。三是每年印发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点指导各(市、区)落实县域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和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计划,以减量化、生态化、资源化为导向,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接合部、旅游风景区等六类村庄生活污水问题。

二、坚持农村厕所改造与污水治理相结合。本着慎重、稳妥、有序原则,制定《宁夏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意见》坚持将农村改厕与污水治理统筹考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进农村污水治理。秉持能集中不分散,能大集中不小集中合理设计污水收集管网,使生活污水排得出、归得拢、流得快,对靠近城镇的村庄,建设完整下水道式厕所;对居住集中、规模较大的村庄,先建管网后建厕所,主推室内水冲式厕所;对地处偏远、居住分散的村庄,建设三格化粪池厕所。2020完成农村卫生厕所改造10万户

三、不断提升污水处理设施尾水综合利用水平修订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700-2020),增加标准适用范围、简化标准控制指标合理划分标准等级。按照以人为本、因地制宜、技术可行、体系协调的原则,在充分考虑技术经济因素并具有一定前瞻性,充分考虑相关技术所能达到的污染控制水平兼顾农村地区的经济承受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根据农村区位条件、污水处理规模和排放去向等,分类分级确定控制指标和排放要求。尽可能利用和考虑农村地区自然生态条件、土地条件及景观要素,鼓励优先选择再生回用技术、手段或途径,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重要目标,通过标准的实施,实现农村水环境质量改善,推动美丽乡村的持续建设。结合川区农田种植面积较大、灌溉渠道发达的特点,污水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农灌渠道与农灌渠水混合后用于农田浇灌。灌区采用以“A2/O+MBR处理工艺为主的集中式污水处理模式,设计出水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山区依托卫生改厕项目,采用三格式化粪池为主的分散式污水处理模式,粪污经厌氧发酵后作为肥料还田,打造灌区、山区多元化农村污水治理新格局。同时,在村庄配套建设中建设中水管道,用于村部广场绿化灌溉和清扫抑尘。

、项目带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安排“以奖代补”资金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9年以来自治区累计下达4.87亿元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带动地方投资16.23亿。2021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建设项目94个,总投资90430万元。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财政厅下发《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以奖代补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下达2020年项目后续补助资金21655万元。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配合生态环境厅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积极推广“大数据”“智慧云+”远程监控平台建设,督导县区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机制,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加强水质监测,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一个、有效运行一个。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824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薛宝忠09515023575

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