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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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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函〔2021〕275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次会议

103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李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大型居民小区内部道路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采用渐进式改革的方式实现开放”的建议:

提案建议选择居住区内部城市支路条件良好1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作为首批试点。居住区内部道路应分级明确,合理地选择居住区内部支路路网对外开放,并取消该部分路网的出入门禁。居住区试点对外开放后,开放的城市支路由交通管理部门管理目前,区内大型居民小区主要集中在银川市,尤其以湖畔嘉苑、海亮国际社区、阅海万家等为代表。根据《民法典》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小区内部道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将小区内部道路作为市政道路对外开放需要突破法律和实践方面的限制。今年以来,我厅积极协调银川市和相关部门,正在以湖畔嘉苑为试点,尝试放开各组团之间的道路,拟由市政和交警部门维护管理,贯通小区内部道路和市政道路。在试点基础上,再向其他大型小区推广。

二、关于“加强交通管理”的建议:

按照提案合理增加、变更停车泊位,加强交通安全管理解决居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等建议,我们正在稳步推进相关工作,加强部门联动,深入挖掘停车泊位资源。银川市交警部门对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及老旧小区周边道路,实行晚21时至次日凌晨7时允许停车的便民措施,人性化缓解停车难问题。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等有条件的地方,采取降坡、迁移盲道等方式,施划临时停车泊位。全区各地以医院、学校、商圈、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等为重点,充分利用地上地下公共资源,建设停车场楼和立体停车设施,增加停车泊位供给,尽力满足社区居民的停车需求。充分利用价格杠杆盘活停车资源,合理调整不同区域、不同时段、不同路段的停车收费标准,提高现有停车泊位的周转率、利用率在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建设立体停车设施。

三、关于“严控地下停车位价格”的建议:

提案建议物价部门应结合项目成本、楼盘价格、调控目标等方面因素对地下停车位制定合理的价格区间。制定、完善地下停车位价格控制的相关办法。银川市深入摸排全市房地产项目地下停车位租售情况,经排查,全市已建成小区共有228993个停车泊位(金凤区151668个,兴庆区54707,西夏区22618),其中地下车位87315个(已出售40728个,已出租12375个,可租可售26863个),停车位缺口较大。其他市县也存在类似情况。各地相关部门通过召开会议、下发通知、倡议书等措施,督促续存项目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租售并举措施处置闲置地下停车位,并利用“12345”、微博、政民互动等投诉渠道,对群众反映的只售不租小区停车位经营管理者进行约谈。目前银川市已释放闲置地下停车位2万余个,有效扩充小区内停车位数量。同时,各地正在加强成本测算,结合稳定房地产市场相关要求,出台公共停车场建设鼓励政策,明确公共停车场建设模式。并针对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各类型公共停车场,制定系统的可实施的优惠措施,如土地划拨、税费减免、资金补助等,在增加泊位供给的同时严格停车位价格测算和审核工作。银川市将新建住宅小区房屋一房一价备案与租售并举联动,在房价评估阶段,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报送具有操作性的租售并举方案,进一步稳定车位价格。

四、关于“与公共交通合理衔接”的建议:

提案建议通过数据分析出行特征,合理地安排车辆类型和数量。自治区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对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力度,大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鼓励支持在社区、夜市和大型居住区开通定制公交,通过客流量调查方式进一步优化公交线路、站点和时间,完善城市公交运营网络;在五个地级市实现城市公交实时查询功能,在所有市县实现城市公交非现金支付功能,有效提高群众公共交通出行满意度。各地深入推进城市交通文明畅通行动计划,持续开展道路交通整治行动,不断加大对违法停车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加强城区停车秩序管理。银川市正在建设静态交通管理系统及停车场设备改造及数据对接工作,通过停车场改造和将实时数据推送至百度云计算中心,以电子地图形式展示包括小区在内的停车设施相关信息,向有停车需求的群众提供清晰准确的指示。同时,利用百度已有的定位导航技术,将有停车需求的群众导航至目的停车场,实现停车的智能化、规范化,有效减少交通参与者盲目寻找停车场、长时间占用道路情况,极大地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

五、关于“鼓励居住区物业管理进行相应改革”的建议:

提案建议划分物业与市政权责协同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应的责任体系;将部分小区空间变更为公共空间并提升智能化安防系统功能。目前,根据我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物业管理服务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宁建(房)发〔202012号),全区正在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居民住宅小区智慧化水平,特别是智能化安防水平不断提升。结合我区实际,我厅将银川市列为全区开展住宅小区智慧物业线上线下生活服务试点,银川市制定了《银川市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实施意见》及《银川市智慧小区评价指标及奖励办法(试行)》,按标准配备小区智能化报警器、机械化巡逻岗智能车牌识别器等智慧设施同时,我厅启动《宁夏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工作,将对涉及居民小区管理、道路权责和智能化建设等内容进行修订完善。

感谢您对我区住宅小区道路相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1830








联系单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管理处 0951—5014128

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