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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4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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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宁建函〔2021〕279号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14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杨爱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的提案》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统筹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工作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清洁取暖工作,研究出台了《宁夏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规划》(2010-2020)、《自治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8-2021年)》《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印发了《自治区财政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措施,为我区推动清洁取暖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各相关部门上下联动,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目前,农村地区清洁取暖面积2300万平米、取暖户数25.3万户、清洁取暖率24%。我们采取的措施,一是将清洁取暖工作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好生态环境生命线、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重要内容,按照宜煤则煤、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原则,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创新管理方式,支持开展农村清洁取暖,进一步减少冬季煤炭燃烧排放量,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提高农村地区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二是整合中央、自治区和市县资金支持实施蓝天碧水、绿色城乡行动,开展农村等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电”“煤改气试点项目建设,重点是在乡镇、村(社区)、卫生院(室)、学校、派出所、法庭等公共服务机构及居民用房推行清洁取暖改造。三是抓好自治区碳达峰行动方案的落实,在农村地区积极稳妥开展太阳能光热、光电、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综合利用,积极推广太阳能+清洁能源供暖。

二、完善清洁取暖电价政策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北方地区清洁供暖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684号),我区先后出台了《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我区清洁供暖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价商发〔201735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清洁供暖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宁发改价格〔2018723号文件)。根据居民生活用电规律,制定了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每年111日至331日采暖期(宁南山区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供暖时间延长,最长不超过15天),居民可自愿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每日22:00至次日8:00为谷段时间,用电价格降低0.2/千瓦时,即为0.2486/千瓦时;8:0022:00为峰段,用电价格加价0.05/千瓦时,即为0.4986/千瓦时。通过扩大峰谷电价差的方式,鼓励煤改电居民利用谷段低电价降低电采暖用电成本。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国家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联合自治区财政、环保等相关部门,推进煤改电项目试点工作,继续做好农村电网改造工作,进一步探索降低电采暖运行成本的方式。

三、落实清洁取暖资金项目

自治区财政厅协调,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创新管理方式,支持开展清洁取暖。一是加大投入力度。2017-2020年,自治区本级累计拨付资金9.31亿元在集中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区域,实施电代煤、气代煤等清洁供暖工程。2021年,抓住国家扩大清洁取暖实施范围的重大机遇,组织五市积极申报财政部、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能源局开展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竞争性评审。经过不懈努力,吴忠市成功入选2021年度国家支持范围,获得中央财政三年共9亿元资金支持。是强化技术引领示范。针对宁夏气候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学校、卫生院、养老院、村部、乡政府因地制宜推进电、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生物质等供暖。2016-2020年,自治区财政累计投入资金6968万元,采取整县推进方式开展无集中供热区域清洁取暖试点示范,示范面积31.7万平方米。是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会同税务部门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服务)免征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等税收优惠政策,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修订完善《宁夏小城镇和村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支持集镇、村庄规划区内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社会资本有序进入清洁取暖领域。是创新投入方式。鼓励和支持国网宁夏电力公司投资参与煤改电项目建设,支持市县采取托管运营方式推进集中供热电能替代,持续调整农村能源结构,减少燃煤消耗和烟尘排放。

四、加大清洁取暖宣传引导

以县区乡镇为主导,村、队配合,依托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绿色主题活动,通过新闻宣传、媒体解读、科普活动、知识培训等多种途径,向广大农村地区宣传和普及绿色发展知识和理念。组织供电部门、改造施工企业、已改造示范项目等向农户进行专题宣传,通过居民亲身体验清洁取暖带来的高效与便捷打消群众顾虑,推动自愿改造。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目标,继续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导向作用,深入实施电代煤、气代煤等清洁供暖工程,推进太阳能光电、光热建筑应用示范,切实提升农村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清洁供暖水平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830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标准定额

0951-5141177

抄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