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开〕
宁建函〔2021〕282号
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第221号提案答复的函
李增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善小区供暖温度不均衡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指导各市县通过扩建热源、优化管网布局、改造老旧小区供暖、创新供热方式等措施,加快推动城市供热方式由分散向集中、热源从燃煤锅炉向热电联产及燃气为主转变,有效保障居民冬季采暖需求。截至2020年底,全区城市集中供热覆盖人口388.76万人,供热面积达到2.1亿平方米。其中,城市住宅供热面积、公共建筑供热面积分别为17000万、4000万平方米;热电联产供热面积为1.49亿平方米,占全区供热总面积的近50%;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五市集中供热面积分别占全区的48.8%、11.5%、17%、12.5%和10.2%。供热管网总长8746公里,其中一级管网2876公里,二级管网5870公里。针对您的建议,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持续推进供热测温工作。指导各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测温工作管理,在督促各供热单位按照测温办法做好测温工作的基础上,通过第三方测温、专门抽查、远端监测住户室温等方法,确保供热问题第一时间及时发现,进一步加强对供热企业的监管,保持供暖质量稳定。2020年采暖季开始前,银川市下发文件要求各供热企业按照20%的住户安装户用自动室温检测装置,并上传政府监管部门平台,推进居民室温远程监测逐步全覆盖。2020年10月,银川市提倡各供热企业提高供热运行温度,以20℃达标为供热目标,保障广大热用户温暖过冬。此举进一步提升了居民冬季用热的舒适性,获得了广大市民的好评。
二、加大供热企业监管力度。指导各地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条例》,搭建智慧市政平台,整合供热、燃气、供水等业务信息数据,对供热企业诚信、投诉举报处理、服务态度、报修、测温、经营收费等方面加强监管,并将服务规范执行情况纳入年终综合考评,进一步规范供热企业行为。各供热企业依据平台检测室温情况和室外气温变化,及时提升供热首站和各换热站的温度和流量,实现每日按需供热。同时,各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成立了供热质量综合评价委员会,对供热企业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市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供热质量综合评价,实行优胜劣汰机制,对在上一采暖季综合评价中评为D级的供热企业发出警告,对经营不善、供热投诉较多的燃气供热企业,强制退出供热市场。
三、切实改造老旧供暖管网。2019年以来,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督促指导全区各地对老旧供暖管网进行同步改造,实施建筑节能改造,确保供热效果。2019—2021年,全区共改造786个小区、3663栋楼、12.78万户(套)、总建筑面积1044.74万平方米,第三方咨询机构抽样调查统计显示全区老旧小区改造群众满意度达到91%。银川市投资33.76亿元,启动“东热西送”二期工程;固原市投资约9.62亿元,启动第二供热源建设计划;中宁县开工建设热电联产项目,投资约8.93亿元;吴忠市、平罗县、泾源县等7个供热项目共计投资59.89亿元,全区改造2000多万平方米区域老旧供热管网项目。
四、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各地每年开展供热行业“访民问暖”活动,畅通网络、微信、微博、数字化城管平台等投诉、报修渠道,整合12345、12319等服务热线,严格落实采暖期24小时值班及投诉处理工作制和应急抢修机制。银川市建设了智慧市政平台,累计投放约9000台远程室温监测设备,对企业供热温度、运行情况、投诉受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吴忠市、中卫市、西吉县、平罗县、盐池县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技术手段,实现网上投诉报修情况快速处置。青铜峡市利用网络舆情监测系统,涉及供暖的舆情信息第一时间推送到监测员手机,切实提高了舆情监控反应速度。2020—2021年采暖季,全区共受理供暖投诉14294件,处理爆管、漏水、暖气不热、测温、维修等供暖问题4000余起,处理率98%以上,群众满意率90%以上。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行业监管,不断提高全区供热质量,确保广大群众温暖过冬。一是进一步加大测温力度。指导各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测温工作管理,通过远端监测住户室温等方法,推进居民室温远程监测逐步全覆盖,确保供热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确保供暖质量稳定。二是加快推进智慧供暖。在供热自动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资源、数据与应用融合,加快搭建智慧热网系统模块建设。通过数据管理、信息化看板实现24小时全时检测,实时掌握供热运行情况,为集中供热决策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三是优化供暖管网布局改造。采取优化管网布局、扩建热源、改造老旧小区供暖管网、创新供热方式等措施,加快推动城市供热方式由分散向集中、热源从燃煤锅炉向热电联产及燃气为主转变,有效保障居民冬季采暖需求。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0951-5025593
抄送: 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