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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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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宁建函〔2022327

崔瑞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银川市居民自来水安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水利厅高度重视城市公共供水安全问题,制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民用建筑二次供水技术规程》等法规标准,及时开展供水水质监测、水源地保护、老旧管网改造、二次供水设施监管等工作,有效确保城市公共供水安全。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顶层设计。一是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2019111日起施行),明确要求:二次供水设施的选址、设计、建设应当符合卫生规范和环境保护要求,符合建设技术规程和卫生规范,配置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和电子监控设备。二次供水单位应当履行设施、水质监管责任,业主委员会要求二次供水单位进行水质检测的,二次供水单位应当及时检查核实,进行水质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在二十四小时内予以公示。本条例填补了我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地方法规空白,进一步明确供水单位以及管道直饮水经营单位的管理责任,规范了供水单位和涉水产品生产经营者使用行为。二是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出台《民用建筑二次供水技术规程》(DB64/T 1775-2021)(202211日起施行),对全区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中民用建筑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建设、验收和监督管理进行规范,确保二次供水水质、水压和供水安全。

(二)开展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监测工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和《关于开展2019-2021年度城市供水水质抽样检测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318号)要求,以及银川市等城市饮用水源变化新情况,2021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银川监测站、宁夏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石嘴山监测站、吴忠监测站和中卫监测站,按照全项检测与抽样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了全区47个水厂、104处管网水及774个二次供水的水质检测。目前,2022年全区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监测项目已经启动实施。

(三)开展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专项排查整治。结合日常监管发现问题,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宁夏城镇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联合开展全区城镇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专项排查整治,全区共排查二次供水设施1089座(其中水箱式732座),责令限期改进二次供水单位65家,查处二次供水卫生监督案件19件,罚款3.75万元。通过对全区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管理和水质检测、服务保障等工作的排查整治,督促各市县特别是银川市进一步加强二次供水监管,指导二次供水设施运营、管护(产权)单位加强日常管理,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四)创新二次供水监管方式。督促银川市市政管理局严格按照《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0)》《民用建筑二次供水技术规程(DB64/T1775-2021)》等要求,加强对辖区二次供水设施的监督管理,探索专业水务机构管理模式。银川市制定《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二次供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2022年春节冬奥会期间银川市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落实源头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创新监管方式。目前,银川市三区范围内共有二次供水泵房690个(其中,2021年新建泵房47个),建成并使用二次供水设施的住宅小区共计454个,公建类设施(商业、行政办公楼等)共计236个。由中铁水务管网运行中心接管运维的二次供水泵房共73个,占全市泵房的10.6%。其中,46个二次供水泵房为银川市三区已投入使用的二次供水泵房移交至中铁管网运行中心,27座二次供水泵房由中铁水务集团银川工程项目管理部承揽,经建设完工并验收合格符合接收条件后,委托中铁管网运行中心进行统一日常管理运维等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开展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监测工作。按照《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6号令)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等要求,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具备检测能力且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作为技术负责单位,按照全项检测与抽样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48个城市公共供水厂、240处管网水及520个二次供水的水质进行抽样检测,加大对城市公共供水厂、管网水、二次供水水质检测力度,督促各市县进一步加强水质监管,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

进一步压实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供水水质的监管责任。督促各地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健全完善水质监管制度,坚决杜绝监管缺位情况,加强对供水厂、供水管网及二次供水设施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水质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出厂水、管网水、二次供水水质稳定达标。指导和督促银川市供水主管部门监督本地区供水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项目、频率、标准和方法,定期检测进厂原水、出厂水、管网水水质;对出厂水质不达标的,实施挂牌督办,督促企业整改提高。

继续强化二次供水管理。银川市高层建筑多,二次供水占全区比例高,结合实施我区《民用建筑二次供水技术规程》地方标准,进一步规范银川市等的新建建筑二次供水设施设计、建设标准,加快对陈旧落后,不符合技术、卫生和安全防范要求的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改造。积极探索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建立管理组织机构,强化二次供水单位作为饮用水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发现二次供水单位卫生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四)加强老旧供水管道更新改造。制定印发《自治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指导各市县科学编制燃气、供水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方案。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包括银川市在内的水泥管道、石棉管道、无防腐内衬的灰口铸铁管道,运行年限满30年,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管道和存在安全隐患的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任务。开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2025年底,力争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