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开〕
宁建函〔2022〕397号
兰德卿、雷挺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招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负责制的建议
(一)完善政策体系,规范代理市场行为。近几年,我厅从完善政策制度和创新运行机制入手,深入贯彻“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总原则,加大稽查执法等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充分发挥联合执法和诚信奖惩联动作用,稳步推进项目负责人终身负责制等各项制度落地见效。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示范文本2021年版》《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1年版》等8个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增加了范本的封面必须有代理机构盖章,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编制人、审核人必须签字等要求,推动招标代理机构代理项目责任到人,确保每个代理项目可追溯、易追责。起草了《宁夏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从业人员执业不良行为记分实施细则》(目前已征求完意见即将发布实施),要求各级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对属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施行记分管理,并对被记分的从业人员进行网络培训,强化依法依规代理意识,从制度上根治招标代理行业“一套人马多块牌子”乱象,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二)强化监督职责,加大违法查处力度。始终坚持“保护合法、打击违法、惩戒适当”,及时处理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转办的各类案件。2022年上半年,共约谈未落实对评标专家评标不良行为记录工作的招标代理机构3家,查处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未到岗行为3家,以上问题均责成属地监管部门约谈代理机构,并通报和扣除相应诚信分值。全区工程建设领域及政府采购领域招投标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共查处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案件4起,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对4家招标代理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不良行为告知书,通报其违法违规行为并扣减诚信分值,将处理结果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和“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予以公开。
(三)开展宣贯培训,提升行业服务水平。2017年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信息录入登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代理机构410家(本地招标代理机构117家,区外招标代理机构233家),从业人员6500余人。截止目前“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信息录入登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代理机构659家(本地招标代理机构360家,区外招标代理机构299家),从业人员13000余人,代理机构增幅达60%,从业人员增幅达100%。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取消后,新增企业和从业人员增长速度过快,致使出现部分企业服务水平降低和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的新问题。为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培训工作效率和质量,我厅会同宁夏招标投标协会搭建从业人员培训系统,采取“线上+线下”的培训方式,持续加大从业人员专业理论和业务能力培训力度。截止目前,已完成268家招标代理机构和539人次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测试,合格率达到93%以上。今年下半年,我厅将进一步扩大培训范围,对新发布的施工总承包、监理、勘察、设计、园林绿化、货物、材料、资格预审等8个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进行宣贯培训。
二、关于行业监管模式整合与创新的建议
2016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执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明确取消招标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2017年1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为做好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取消后的市场监管工作,我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制定《关于简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宁夏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业做出进一步规范,维护市场公平公正秩序。
行业监管部门对招标代理机构准入条件的降低,意味着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正在由政府托管向市场化自管的方式转变。我们在为招标代理企业做好服务的同时,指导市场向着更加合理、更加优化、更加规范的方向发展,同时,充分发挥好市场自管和行业自律这一关键性和决定性作用。近年来,我区大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在全国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招标的大背景、大环境下,为适应市场需求,通过企业自我更新、自我完善,努力提升企业自身能力和服务质量,正在逐步从程序型服务向技术咨询型服务转型,并取得了明显效果。一少部分招标代理机不能及时转变发展方式、调整和完善企业发展模式,可能会被市场逐步淘汰。
非常感谢你们对全区房建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大与自治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力度,逐步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不断促进我区招标代理机构行业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