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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46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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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开〕

宁建函〔2022341

马清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城市景观林带建设增加城市绿荫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区城市园林绿化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全区共建成城市公园210个,绿道1470.68公里,绿地面积35043.33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9.81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0.07%,建成区绿地率39.03%,绿化覆盖率41.64%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体系进一步健全。指导各市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要求,科学编制、修订《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公园体系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以规划引领城市绿化和生态建设,将城市建设规划与道路绿化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快绿廊、绿环、绿楔、绿心等绿地建设,构建完整连贯的城市绿地系统。银川市按照绿楔环城、蓝带穿城、多湖映城、轴带交错、点网均布的城市绿地系统布局,编制《银川市绿地系统规划(2015-2020)》,启动《银川市公园体系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合理规划城市绿地空间和公园体系。出台《关于将北京西路南侧林带等三处城市公共绿地确定为永久性城市生态绿地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公园建设和管理的决定》,不断完善园林绿化法规体系,深化依法治绿。石嘴山市把城市绿线控制和管理与规划审批许可有机结合,制定城市绿线、蓝线管理、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等20余项制度。固原市坚持规划引领,成功打造了机场路海棠景观道路、大堡路红枫景观道路、兴城路金叶复叶槭景观道路等特色景观道路,实现了移步换景的景观效果。

(二)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及复检工作稳步推进。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做好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及复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创建目标、复检范围、工作要求,指导银川市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同心县、中宁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海原县、西吉县创建自治区园林县城,固原市、贺兰县、永宁县等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按时完成复检工作。截至目前,银川、吴忠等七个设市城市,贺兰、彭阳、泾源等七个县城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县城)称号。同时,将城市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万人拥有绿道长度、建成区林荫路覆盖率、城市生态廊道达标率等指标纳入《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指标体系,通过以创建促建设的方式,加快城市景观带建设,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其中,城市林荫路覆盖率是指建成区内城市次干道、支路的林荫路长度占城市次干道、支路总长度的百分比,而林荫路是指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人行道、自行车道。《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要求全区14个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林荫路覆盖率达到70%以上。截至目前,银川市、吴忠市、中卫市、彭阳县建成区林荫路覆盖率分别为85.18%73.63%75.09%73.4%

(三)城市园林绿化领域生物多样性进一步增强。高度重视城市园林绿化领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系统修复等内容纳入《新型城镇化十四五规划》《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规划。指导各市县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由城市绿城市美逐渐转变,积极引进红叶复叶槭、速生法桐、金丝吊蝴蝶、红点红枫、蓝叶忍冬、金园丁香、冷香玫瑰、平枝栒子、密枝红叶李等适合本土生长的新品种,通过建设多类型绿色空间,配置多层次生态类型,构建多样性景观形态,进一步提升城市园林绿化领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同时,联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印发《宁夏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实施方案》,明确普查对象、普查任务、进度安排等内容,指导各市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配合做好城市公园绿地等区域的普查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园林绿化领域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水平。

(四)杨柳飞絮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高度重视城市杨柳飞絮治理工作,指导各市、县坚持以人为本、属地管理、联防联控,采用短期防治与长期防治相结合、物理防治与化学防治相结合的方式,科学系统地开展杨柳飞絮治理工作。各市、县(区)在城市建成区主干道、公园、广场、居民小区等区域广泛开展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累计物理防治36.8万株、化学防治13.2万余株。利用高压喷水车、雾炮车等专业车辆,对杨柳树树冠进行喷水,将即将破壳或破壳外露的飞絮直接打湿落地,减少飞絮在空气中的扩散量。针对地面飞絮聚集情况,利用洒水车、人工洒水等方式对地面进行湿化,采取清扫车清扫、人工清扫等方式对地面飞絮进行清扫,缓解飞絮二次飘飞。在新建和改建园林绿化工程中,严把苗木质量关,尽量利用苗圃培育同规格雄株,做到控制总量,减少增量,从源头上解决杨柳飞絮问题。

(五)日常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指导各市县切实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常态化进行绿地卫生保洁,按照季节时令开展浇水、施肥、除草等养护工作。精心修剪绿化植物,将花灌木、刺柏等修剪成圆球形、三角形、葫芦形、伞形等特色造型,绿篱、色带修剪出高低层次,确保修剪一棵、成形一棵、造景一棵。银川市以绿地景观更加优美、公园环境更加洁净、管理服务更加到位为目标,累计投入养护经费约9亿元,管养护绿地约4000公顷。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约20亿元,实施滨河水系截污净化湿地扩整连通工程、西部水系赛马水泥铁路段景观绿化工程、亚行贷款宁夏中部节水特色农业示范项目等重点项目54个,完成大连路、友爱中心路、同心路、贺兰山路延伸段等城市主干道路景观配套建设。固原市制定《固原市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价办法》,加大对各企业绿地养护管理监督考核力度。

)推广以水定绿,构建节约园林。坚持把以水定城、以水定绿贯彻于园林建设全过程,量水而行开展园林绿化建设。指导各市、县(区)将海绵城市建设融入城市规划建设更新改造管理全过程,综合运用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等多种手段,有效控制雨水径流,构建自净自渗、蓄泄得当、排用结合的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编制《宁夏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宁夏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推动城镇再生水利用。截至2021年底,全区建成再生水厂16座,敷设再生水回用管网546公里,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7.1%,设市城市建成区海绵城市面积达到20%以上。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认真吸收借鉴提案内容,进一步梳理行业管理中的短板弱项,以刀刃向内、自我革新的精神,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城市景观带建设工作,不断增加城市绿荫,提升群众幸福感。

(一)坚持规划引领。指导各市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十四五规划》《自治区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的2025年底,全区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2%,城市万人拥有绿道长度大于1公里的目标要求。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生态重要和生态敏感地区,构建重要生态屏障、廊道和网络,划定中心城区黄线、蓝线、绿线等管控范围,分类提出规划管控引导要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修订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公园体系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为抓手,以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复查为手段,进一步加强城市景观带建设,全面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

合理选育树种指导各市县按照品种合理化、种苗本地化和乔灌木相结合,充分考虑城市景观林带、城市绿荫的美观和生态功能,新建道路内侧统一配置行道树,老城区道路开展行道树缺株补植,人行道宽的地方配置双行行道树,加快城市林荫路建设,力争城市林荫路覆盖率达到70%以上。继续引进新优树种进行引种驯化、示范种植,满足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需求。组织各地对近年来已建、在建、拟建的城市建设、园林绿化等项目进行全面排查,不迁移老树和有乡土特点的现有树木,避免大拆大建、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切实增强城市园林绿化系统生物多样性。

加强日常养护指导各市县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城市园林绿化目标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的目标任务、落实措施和任务分工,强化部门协作,合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把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纳入城市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及时追加新增绿化管养资金。加大对园林绿化科研经费和教育培训投入,提高规划、科研、建设、管理及养护水平。通过邀请知名专家举办讲座、与专业院校合作等方式,加强业务骨干培训和轮训,大力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切实规范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

健全灌溉用水机制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推进城镇、工业污(废)水处理回用设施建设,新建、改造城市湿地,提升再生水水质,鼓励将再生水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十四五期间,全区拟新增再生水利用管网931公里,新增再生水利用规模48.2万立方米/日,到2025年,全区城市和县城再生水利用率分别达到50%35%。同时,继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雨水资源的利用率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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