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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人大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79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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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宁建函〔2022402

汤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区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造一批环境宜居、功能完善的老旧小区,切实增强了老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2018,国家启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194月,住建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把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给予中央资金支持。经调查摸底统计,全区2005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共有41.5万户(套),其中2000年以前的24.3万户(套),占比58.55%2019年至2021年,全区已实施改造老旧小区12.79万户(套);2022年,全区计划改造老旧小区5.1万户(套);2023年至2025年,全区计划开工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老旧小区8.48万户(套),结合财政实际积极推进2005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老旧小区15.13万户(套)。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自2020开始申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3年来,共支持大武口区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数687170个小区、222栋楼、总建筑面积53.74万平方米,分配中央及自治区资金共计1.92亿元,户均支持补助资金达到2.79万元,高于全区户均1.89万元的平均值。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厅将充分考虑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作为传统老工业城市建成区,城市开发建设年代早、基础设施老化等实际困难,会同自治区财政、发改部门在分配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时,适当予以倾斜。同时,积极做好以下工作,确保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惠及更多群众。

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我厅将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进一步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结合地方财力和市县年度任务统筹安排改造资金,继续对包括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在内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重的县(市)、区给予重点倾斜。

二是以人为本突出改造重点。督促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责任主体与实施主体,充分做好前期调查摸底工作,将年代久远存在安全隐患、基础设施缺失或失养失修严重、环境脏乱差、老百姓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作为改造重点,在此基础上优化方案,突出环境治理、绿化与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改造,真正做到让老百姓认可,建成让居民满意的民生工程。

三是建立健全资金筹措机制。以政府出资为主,除国家财政支持、地方政府资金配套外,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加强政府与企业合作,采取多元化方式吸引企业、个人、集体融资集资,积极参与老旧小区社区养老、托幼、健身房建设等公共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对部分基础设施,可实行有偿服务,由企业投资经营管理,政府采用购买服务的形式,确保设施设备使用年限和服务水平,减轻政府负债压力。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居民转变观念,树立花钱买服务的意识,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四是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督促各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主体在推进改造工作中,根据老旧小区现状、居民改造意愿,结合自身财力,重点对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对2001年至2005年底建成的小区改造任务量,不超过当年改造计划的15%,科学合理安排各地年度老旧小区改造时序,把确需改造、群众改造意愿强烈且愿意出资投劳的老旧小区列为优先改造序列。

感谢您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关心和支持。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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