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开〕
宁建函〔2023〕641号
马铁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逐步增强城市对雨水消纳功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争取海绵城市建设资金,推进全区海绵城市建设
我区属典型的大陆性气候,为温带半干旱区和半湿润地区,年平均降水量300毫米左右。特殊的气候条件特点,决定了我区需要有效利用雨水资源,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意义重大。2016年8月,支持指导固原市获批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亿元。通过三年建设,试点区域内实施海绵化改造老旧小区45个、海绵化道路33条、海绵化公园9个、公共建筑海绵化改造11项、污水处理及再生工程3项,建设蓄水池70座、调蓄塘3处、雨水桶614个,通过自动喷灌系统、洒水车、居民自发利用等多种方式,每年雨水资源化利用率达10.58%,极大缓解了固原水资源短缺现状,为我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发挥示范作用,为国家在干旱半干旱地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了可复制推广经验。2022年4月,我厅会同财政厅在全区开展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确定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为省级试点城市,分三年下达自治区补助资金3亿元,力争通过三年集中建设,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和生态环境建设得到明显提升。2022年5月、2023年6月,支持指导银川市、吴忠市分别获批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第二、三批示范城市,三年可分别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亿元。银川市计划投资海绵城市建设38.9亿元,现状雨水资源化利用量为4万立方米,示范期末预计全年雨水资源化利用量不低于17万立方米。吴忠市计划投资31.9亿元,实施80个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示范期末海绵城市建设面积达到55%。
二、制定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提高海绵城市建设标准
指导各城市在严格落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明确雨水径流控制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印发相关文件和规范标准,指导各地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2019年以来,先后印发宁夏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程》《案例图解手册》等标准规范,2023年1月,制定印发宁夏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图集》,多项标准规范的出台为各地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案例借鉴、建设参考和技术支撑。各地全面贯彻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科学推进城市建设和更新改造,在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城市道路、公园广场、城市水系等建设改造中,积极落实“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建设改造后雨水径流峰值和径流量得到有效控制,城市雨水滞蓄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银川市统筹流域、城市、社区三个层级,准确把握海绵城市建设内涵,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目前,共实施海绵城市建设项目77个,其中海绵型建筑与社区项目10个、海绵型道路广场项目8个、海绵型公园绿地项目13个、海绵型水系项目17个、雨水排查与修复项目2个、GIS平台建设与监测设施项目6个,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2023年4至5月,在指导银川市开展国家海绵城市示范建设绩效自评估的基础上,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家组实地对银川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建设开展绩效评价,对专家反馈的方案系统性不足、施工质量有待提高、项目进度滞后等问题,督导银川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完善方案计划、提高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问题整改彻底,示范成效明显,为其他城市建设海绵城市树立样板,提供经验。
石嘴山市在自治区定额资金补助的基础上,投资3424万元,实施了大武口区恒源小区、石嘴山火炬广场等海绵化改造项目,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得到充分体现。吴忠市计划实施南片区雨污分流管网收集、城市北片区和西区雨污分流及海绵化改造,新宁河水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城市住宅小区海绵化改造等项目。2023年5月,组织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3个自治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进行了绩效自评估。
三、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增强城市雨水消纳功能
提高雨水资源化利用,是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区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更新行动、城市内涝治理、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增强城市雨水就地收集利用能力。2019年以来,全区已实施改造老旧小区21.53万户(套),累计完成投资55.1亿元,惠及群众50余万户,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在地质条件许可情况下优先考虑透水铺装材料,全区近70%的改造小区均不同程度对小区内以及周围的道路、广场和停车场等进行透水性改造,优化老旧小区绿地空间布局,尽可能增加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道路绿地等面积,建立雨水蓄渗系统,降低雨水径流,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同时,统筹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行动、城市内涝治理等各类资金项目,加大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和雨污分流改造,2021年改造的390个小区中有63个实施雨污分流改造,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涉及排水防涝设施投资24341万元,进一步完善小区雨水收集利用系统。2023年3月,制定印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鼓励创新结合新材料、新技术、节能、节水、节电进行综合改造,提出沥青路面不得采用水泥混凝土进行修补,非湿陷性黄土地区非承重铺装更新改造,结合海绵城市相关技术措施,在地质条件许可情况下优先考虑透水铺装材料,采用透水铺装面层时应采用透水基层,改造后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原绿地率标准等,把雨水资源利用、生态建设统筹考虑到老旧小区改造中,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品质。
下一步,我们将以银川市、吴忠市实施国家海绵城市示范建设为契机,以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开展省级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为抓手,以固原市海绵城市建设经验成果应用为推手,指导支持全区各地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构建自净自渗、蓄泄得当、排用结合的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力争2025年全区城市建成区海绵城市建设面积提高到40%,大力提升全区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