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开〕
宁建函〔2023〕670号
耿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城乡创业青年安居工程”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坚持以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为重点,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为百姓安居托底,努力提高城市宜居宜业水平。一是健全完善政策体系。2022年,提请自治区政府审定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完善了保租房全链条运营管理机制和金融、财税、土地等配套政策,使自治区住房保障顶层设计更加系统完备。指导银川市入选全国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城市,将固原市、宁东基地确定为自治区重点支持城市,同时支持有需求的市、县(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进一步拓展了城镇住房保障空间。二是持续提升保障能力。2007年以来,国家共下达我区城镇公共租赁住房筹集建设计划任务18.58万套,实际开工建设18.6万套,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累计保障住房困难群体143.42万户、354.74万人,其中实物保障113.07万户、279.89万人,分别占比78.8%和78.9%;发放补贴30.35万户、74.85万人,分别占比21.2%和21.1%。三是不断扩大保障范围。坚持基本保障和精准保障相结合,实物保障和货币化补贴相结合,进一步简化申请审核环节、推行“掌上办”“网上办”,强化分配全过程动态监管,聚焦产业工人和进城创业人员,继续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截至今年6月底,全区公共租赁住房已分配入住16.88万套,入住率为90.75%,其中保障外来务工人员4.18万套、新就业人员0.62万套、青年人1.44万套,这三类人员占到公租房入住总量的36.97%,同时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9万套,有力保障了创业青年群体住房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青年发展和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