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开〕
宁建函〔2023〕577号
王虎荣、魏晓明、潘伟国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打造闽宁镇福宁村美丽宜居村庄示范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按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打造塞上乡村乐园”任务目标,自治区住建、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乡村振兴等部门通力合作,大力支持闽宁镇福宁村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发展,村庄公共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可持续发展动力进一步增强。一是高质量编制完成村庄规划。指导永宁县编制完成《福宁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并通过县级人民政府审批。《规划》结合村庄产业发展基础,规划构建“一心、两轴、多片区”的产业空间布局,提出葡萄、商贸物流、旅游服务、设施农业等产业发展策略。统筹房屋、院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农田建设等全领域系统谋划风貌管控、建设项目等内容,力争建设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生活美“五美”村庄。二是不断加大资金投入。继续加大对闽宁镇资金投入力度,安排永宁县中央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845万元、自治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480万元,由永宁县统筹安排闽宁镇资金6300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300万元,闽宁协作资金6000万元),其中安排到福宁村2758万元,计划实施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提升和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三是培育壮大特色产业。支持福宁村大力发展具有较好资源禀赋、带动增收能力强的特色种养、农产品精深加工以及农旅融合等产业,今年重点支持福宁村温棚园区扩建项目和脱贫户发展增收致富产业贷款贴息项目。在已经支持建设110多栋设施温棚基础上,今年又规划建设设施温棚40余栋,引进专业种植户、致富带头人、农户等积极参与园区生产经营,同时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按照基准利率全额贴息,积极申报“北三组采摘园区乡村旅游项目”,实现村集体经济壮大“不缩水”和农户致富增收“不返贫”。四是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按照村庄项目实施计划,有序推进村内道路、改厕、给水、污水、清洁取暖、广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不断补齐和改善群众生活条件。今年,支持福宁村实施给水、污水、农户改厕等工程,目前项目已经完成招投标,即将组织实施。五是着力保障和服务民生。继续做好低保、残疾、孤儿、特困等群体救助以及医保、就业等社保服务,上半年,按月及时发放低保、残疾、孤儿等救助资金,新申请低保14户38人、特困1名,医保缴费率达92.4%,发放临时救助金2户、丧葬费1户,慰问残疾人15人,新鉴定残疾人3人,申请公益性岗位38人,享受“1311”政策帮扶115人,申报“雨露计划”30户33人。六是持续加强动态监测。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组织对脱贫户、监测户、一般农户及各类可能存在的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建立重点人群监测台账,及时跟进帮扶政策,新纳入监测对象户3户12人,全村监测户累计达到46户220人。
下一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闽宁镇福宁村的支持力度,不断提升村庄建设发展层次,着力打造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样板。
感谢各位代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