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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2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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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开〕

宁建函〔2023627


张新、陈晓燕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石嘴山城市更新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支持石嘴山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制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更新技术导则》(宁城办发〔20232号)、《关于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方案》(宁建发〔202314号),进一步细化更新工作的目标导向、技术思路、编制流程和主要路径等。指导石嘴山市成立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石嘴山市城市更新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编制《石嘴山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2年实施城市更新重点项目31个,累计完成投资16亿元。自治区财政设立城市更新专项资金,2022年向石嘴山拨付城市更新专项经费300万元。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城市更新暨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宁建(城)发〔202337号),指导石嘴山市统筹推进城市体检、色风貌管控等工作。配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制定《关于自治区支持石嘴山产业转型示范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近三年向石嘴山市拨付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检)、全国文明城市(复检)等领域规划建设管理奖补资金1200万元,绿色低碳示范项目资金1288万元。拨付专项资金1000万元,支持大武口步行街及延伸段红柱子街区进行改造提升,大武口步行街被评为首批自治区特色商业示范街。

二是支持石嘴山市加快老旧小区改造。编制《宁夏回族自治区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鼓励指导石嘴山市结合实际情况,改造前对老旧小区采取相邻小区整体设计、合并管理、规模较小老旧小区交由规模较大小区的物业企业统筹管理等方式,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巩固改造成果。2022年,支持石嘴山市改造老旧小区545724户,补助资金18175万元;2023年,支持改造老旧小区332757户,补助资金3540万元。

三是支持石嘴山市改造燃气等老旧管网。制定印发《自治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2022年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4087万元,指导石嘴山市全面摸排底数,按照先评估,后改造原则,对老化严重、超过使用年限、材质落后、存在安全隐患的管道和设施进行更新改造。自治区支持石嘴山市一般性债券资金1.1亿元用于城市排水防涝,将大武口区建设街西延伸段建设项目和惠农区安乐桥市场北路延伸(吉运巷滨河大道)项目列入全区20断头路打通项目中,争取给予资金支持。指导石嘴山市编制《石嘴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系统化实施方案》《石嘴山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确定石嘴山市为自治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分三年给予9000万元的定额补助。

四是支持石嘴山市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导石嘴山市以国家园林城市复检为契机,按照“300米见绿、500米成园要求,把城市公园、小微公园、口袋公园等建设作为重要内容,调整优化城市绿化布局,在稳步提高绿化总量的基础上推进绿化品质提升。截至2022年底,石嘴山市建成城市公园26个,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5.97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4.49%、绿地率40.64%,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关于自治区支持石嘴山产业转型示范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在老旧小区改造、四类管线更新改造、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等领域加大对石嘴山市的政策、项目及资金支持力度,指导石嘴山市积极创建国家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品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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