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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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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自治区住建厅联合自治区发改委、人社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督厅、公安厅、民政厅、宁夏税务局、消防救援总队、应急管理厅10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从业人员良好行为/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的通知》(宁建规发〔2021〕9 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标准》。为便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办法》和《标准》的认知理解,现解读如下。

一、《办法》和《标准》的出台背景

居住社区(住宅小区)是居民生活的主要空间,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住宅物业管理事关群众生活品质,事关城市安全社会稳定。近年来,我区物业管理行业从无到有,逐渐发展壮大,特别是在去年的新冠疫情防控中,物业服务企业的付出得到社会高度关注和认可,住建部与相关部门联合,在去年年底集中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等3部物业管理政策文件,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我区还制定了落实任务清单,其中制定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政策就是重点任务之一。为此,我处结合全区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现状,组织相关专家编组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从业人员良好行为/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从业人员(项目经理人)信用信息记分标准明》,力争用科学、量化的方式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动态评价,以甄别良莠、分级对待。

二、《办法》和《标准》的主要内容

《办法》和《标准》明确了企业综合信用得分记分方式和应用范围,对物业服务企业各方行为进行量化记分,累计重新梳理良好指标7类69条,不良指标9类54条,良好指标内容涵盖企业(企业员工)获得荣誉、党建及社区治理、社会责任、所管项目获得荣誉、智慧物业(社区)、企业市场行为、及其他七个方面,不良指标内容涵盖承接查验、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收费、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行为、安全管理、招投标、房地产企业管理及其他9个方面,我处对各项指标逐一认真核定了分值,确保与现行其他标准相适应,保障市场主体权责一致,维护行业公平。

《物业从业人员记分标准》主要包括基础信息、业绩信息和警示信息,共有5项加分项13项扣分项。

二、《办法》《标准》的创新点

一是初步建立了全区统一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监体系,用诚信的方式监督导则的落实情况。二是明确单个物业服务企业在宁夏设立子分公司、分支机构、项目公司之后的权责归属,确保统一监管、共担责任前提下的行业管理不留漏洞,最大限度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三是明确区市县三级部门权限,并吸纳消防救援、人社、税务、市场监管等其他行业部分管理规定,量化分值后纳入《标准》指标,力争形成上下联动、各行业齐抓共管的机制;四是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管理办法相辅相成,互相衔接,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建设及物业管理中承担的职责,并明确了相应的加分和扣分项,从小区规划建设初就为物业管理打好基础。

咨询人:张小霞 咨询电话:0951-5014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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