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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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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为便于理解《规划》内容,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规划》的编制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特别是“十三五”以来,我区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结构发生积极变化,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时期,是我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部署要求,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是怎样编制的?

20208规划编制组开展实地调研及资料收集工作,先后实地调研了各级地市及重点园区、发展片区等,全面了解掌握十三五新型城镇化建设情况、存在问题。同时,围绕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交通通道、城乡融合、生态环境保护等,与自治区发改、经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保等20多个部门进行座谈交流,积极衔接国家新一轮新型城镇化规划编制,与正在编制的全区国土空间规划进行了对接起草形成基本思路和初稿。进行部门专家座谈,征集网络平台社会公众意见,共梳理归类130余条意见建议,吸收采纳109条,6月底《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反复修改完善,通过了合法性审查,提交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印发实施。

、《规划》提出哪些建设目标?

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部署,面对当前我区城镇化发展存在的问题,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贯彻“以水四定”和加强国土空间“三条控制线”、生态环境“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把握城镇化发展新的时代特征,《规划》在统筹谋划城镇化发展任务的同时,突出了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等6个新型城市的建设目标,意图通过强化城市更新、安全保障、绿色发展、科技创新、文脉传承、数字赋能等,推动城市品质提升、发展升级,实现健康安全可持续发展。

四、《规划》是如何考虑区城镇化格局的?

分析我区“十三五”各城市人口、产业等聚集发展变化趋势,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省区城镇化发展历程和经验启示,承袭我区长期形成的城镇化发展基本形态,从沿黄城市成为全区主要人口承载地的实际出发,按照先行区建设“一带三区”总体功能布局,《规划》明确构建“一主一带一副”的城镇空间格局,着力打造以银川为中心,石嘴山、吴忠、中卫为支点的沿黄城市群,强化固原区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优化城镇布局,充分发挥各城市比较优势,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聚集,加快培育全区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系统。

五、《规划》如何解决城市转型发展问题?

我区城镇化多年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中心城市能级偏低、沿黄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程度不高、土地产率较低、治理能力现代化不足、城乡融合发展不深等问题,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城镇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要求我们必须把城镇化工作重心放在提高发展质量效益上来。为此,《规划》落实先行区建设的要求,明确提出十四五要以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推动城市从规模扩张转到质量提升、从粗放发展转到集约发展的路子上来,实现精明增长。

六、《规划》是如何处理城乡关系?

新型城镇化是城乡统筹、一体发展的城镇化。城市发展离不开农村,农村发展需要城市带动。对此,《规划》注重城乡关系的处理,把握城乡深度融合发展的方向,以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并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产业协同等方面提出城乡统筹发展的系列措施,加快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