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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好房子”样板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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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房)发〔20232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交通和建设局:

为深入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改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好房子样板示范引领作用,树立建设高品质住宅导向,全面提升新建商品住宅品质现就开展好房子样板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一)参选范围为在售的新建商品住宅,且已有部分业主入住。在建未售项目不纳入推选范围。

(二)推选的项目限定为楼栋单体,或者具体组团。

二、推选标准

聚焦设计好、功能好、环境好、配套好、物业好、绿色化和智能化水平好等方面,坚持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以业主亲身感受为主,选出群众满意度高的好房子样板。

三、推选步骤

(一)申报。5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统筹本辖区好房子样板推选工作,按照推选标准因地制宜提出具体要求,发挥好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一线指挥部作用,动员本地房地产企业在自评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好房子样板申报工作。

(二)初评。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运用”“结合的法,对开发企业申报的好房子样板项目,组织专家和已入住的业主代表共同推荐出备选名单,及时向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荐报送。

(三)推选。5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对本辖区内推荐的好房子样板严格把关,综合业主入住感受、工程质量投诉等情况,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组织群众推选出本地区好房子样板。第一批自治区级好房子样板计划推出7个,其中,银川市推选3个(含宁东管委会),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各推选1个。

(四)发布。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23315日前,对5市推选的好房子样板进行集中发布,开展宣传推介。鼓励各地级市组织开展本级好房子样板评选和宣传推介。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好房子样板推选工作,是树立建设高品质住宅导向的重要举措,也为研究制定好房子标准提供参考,进一步提振市场消费信心,促进房地产市场加快回暖。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统筹谋划,做实做细各环节工作,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杜绝弄虚作假。

(二)精心组织,严格标准。在国家和自治区没有出台好房子评定标准的情况下,各地级市要立足本地区规划设计和建造水平,科学确定评选标准和推选方式,发挥好专家作用严把工程质量关,以群众的亲身体验为依据,真正把本地区住用品质高、群众口碑好的住宅项目推选出来。要建立激励机制,提高企业申报积极性、主动性,提高评选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以开展推选好房子样板为契机,加强宣传引导,增加社会的知晓度和群众的参与度。要充分发挥好房子样板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房地产企业积极应对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住宅需求,提高社会公众对高品质住宅的认知度和关注度,多渠道宣传好房子样板推选工作成效,加快推动居民住房消费健康发展。

5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312日前,将本地区推选出的好房子样板名单及情况简介报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及电话:张杨0951-5014128

电子邮箱:nxfdcglc@163.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2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