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建)发〔2023〕6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宁夏建筑业联合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建筑企业质量意识,创建精品工程,加快我区建筑业技术进步,促进建筑业企业提高技术装备和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优质工程认定办法》(宁建规发〔2022〕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优质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认定实施细则》(宁建规发〔2022〕7号),决定开展2022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优质工程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协办单位:
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
宁夏建筑业联合会
二、推荐原则
请各推荐单位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自治区“西夏杯”优质工程认定办法和房建市政工程认定实施细则相关要求进行推荐。
建筑施工企业申报“西夏杯”优质工程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根据工程所在地和部门隶属关系,经地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申报资料后,推荐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评选。
参评项目范围包括区外进宁建筑业企业在宁夏施工的工程。
各地要本着“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组织推荐参评工程。
(四)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申报单位费用。
三、推荐要求
被推荐申报的工程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四、推荐条件
推荐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工程、市政园林工程应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优质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认定实施细则》(附件2)规定的工程规模要求。
五、申报资料及要求
申报单位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清晰、准确,要涵盖所申报工程的全部内容。申报资料包含以下内容:
凡申报“西夏杯”优质工程的企业,请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网址:https://jst.nx.gov.cn/)下载《申报表》。申报资料包括申报承诺书、申报表、证明材料和工程影像资料一份(U盘,表面注明工程名称),其中具体内容、方式和要求按照“宁建规发〔2022〕7号”有关要求执行。
六、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各被推荐或申报的工程应于2023年3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逾期不再受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3年4月上旬组织对申报项目材料初审,4月下旬组成复查组对通过初审的工程进行复查,5月上旬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各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查申报资料原件,于2023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1)(申报资料由申报单位自行上报)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见附件),推荐文件和汇总表应根据被推荐工程质量水平进行排序。
联系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金鹏
联系电话:0951-5011154 电子邮箱:nxjzgl@163.com
联系地址:银川兴庆区文化西街69号,邮编:750001
附件:2022年度西夏杯优质工程推荐汇总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度“西夏杯”优质工程推荐汇总表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工程名称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建设单位 | 勘察单位 | 设计单位 | 项目经理及注册证号 | 项目总监 | 建筑面积/工程造价 | 开竣工时间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本表请用excel表格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