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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规范化治理能力建设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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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督)发〔20237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局,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

环境卫生是卫生城市建设和群众健康生活的重要基础,也是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的重要内容。为提升我城市市容环卫精细化管理水平,补齐城市管理短板,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城市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规范化治理能力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重点场所和薄弱环节,围绕环保督察整改、环境卫生、街面秩序、户外广告、架空线缆、垃圾分类、安全管理等工作,深入开展市容环卫行业规范化治理行动,实现城市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安全,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怀、最迫切、最直接的市容环境问题,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坚持源头管控。推动市容环境从被动治理向主动服务转变,从末端作业向源头治理转变,提升市容环卫治理成效。

坚持示范引领。持续推进建设示范街区”“示范小区,开展提升城市环境卫生品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试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突出智慧赋能。借力智慧城管系统平台(包含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发挥大数据、云平台、智能设备等作用,不断提升城市市容环卫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工作目标

2023年底,城市各类市容环境卫生顽疾基本消除,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到2025年,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健全,城市居民的良好生活习惯逐步养成,城市环境更加美丽宜居。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任务整改。各地要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宁夏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垃圾典型案例反映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宁建督发〔20223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宁建党发〔202268号)等文件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任务整改。要主动对照外省市环保督察反馈的城乡环卫行业问题,深刻反躬自省,切实举一反三,认真梳理解决城乡环卫行业重点、难点环保工作问题,尤其是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日常督察中指出的问题。要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转运站渗滤液存量及处置达标情况进行再排查、再确认,发现问题立查立改,防止问题反弹。要畅通沟通渠道,与当地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对相关问题要早发现、早整改,提前谋划、主动出击、协调联动,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完善法规和管理标准体系。加快城市市容环境、城市环卫设施运行安全、生活垃圾分类、广告招牌标识等重点领域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的立改废释,形成覆盖城市市容环卫精细化管理各方面和全过程的法规规章制度。各地要结合实际,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健全符合城市市容环卫精细化管理要求的标准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要统筹做好环卫部门与街道、社区、相关单位、物业服务企业间的工作衔接,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和有关企业落实环境卫生主体责任,形成科学高效、责任明晰、管理有序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局面。

(三)提升环境卫生治理水平。要加大环境卫生治理力度,对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以及农贸市场、便民市场、早夜市等薄弱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重点整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提升沿街门店环境卫生水平。推行人机结合清扫保洁模式,提高环卫作业质效。要加强公厕建设管理,统筹解决城市公厕数量、分布、标识、设施等问题,改善公厕环境卫生,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突出源头管控,加大执法力度,整治滴撒漏现象。要加强城市牛皮癣”“野广告清理整治。

(四)规范公共空间秩序管理。开展杆线箱柜专项整治,统一规整架空线缆,分类有序推进入地改造,清理空中蜘蛛网。清除各类废弃杆桩、线缆,改造隐蔽美化配电箱、变压器、信号柜等设施设备。规范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设置,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大违法违规设置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整治力度。合理规划设置城市报刊亭、公交候车亭等城市家具,规范样式和色彩。整治改造城市边角地、零碎地,消除城市消极空间。开展人行道净化行动,重点整治乱堆乱放、违规接坡、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突出过街天桥、地下通道违规摆摊设点问题的整治。全面清理不规范的停车泊位,清除私设的地钉、地桩、地锁等路障,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加大占道违停行为查处力度。合理设置隔离护栏等安全设施,保障人行道通行空间。

(五)加强市容环卫行业安全管理。各地要严格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区环卫行业硫化氢中毒和窒息等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宁建督发〔202211号)要求,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全面开展环卫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建立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等长效预防机制,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安全管理,垃圾填埋场要强化对填埋气导排、防爆、灭火设施设置的检查。垃圾焚烧厂要全面检查各类管道、阀门、设备等,防止因渗滤液外溢、渗漏等引起的污染事故发生。要严格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建立建筑垃圾堆放场所常态化监管机制,规范作业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对环卫车辆的安全检查,严格操作规程,提高驾驶人员安全意识,确保机械化清扫作业和垃圾运输的安全运行。要督促指导各单位加强职工岗前安全作业培训,配齐环卫作业工作服和劳保用品,加大各类机械化作业装备配置,有效改善劳动条件,合理安排作业班次和时间,有效减轻环卫工人劳动强度。要持续推进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六)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地要严格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城〔20209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依法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22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省级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建城〔202158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建发〔202124号)等要求,加强分类指导、加快补齐短板、推动习惯养成、形成长效机制,系统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地级城市要高度重视住房城乡建设部在线报送系统考核评估工作,逐项梳理,按时按质填报进展情况及佐证材料,确保宁夏地区在考核评估工作中取得好成绩。同时各地要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七)推进存量垃圾治理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整治辖区内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面清理铁路、公路沿线和河道、湖泊、塘堰、沟渠淤积的存量垃圾。对库容饱和的填埋处理设施,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封场对简易填埋场和积存垃圾堆放点,在环境评估的基础上,实施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规范化治理的重要性,列入重要日程,认真研究分析,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同配合,绣花功夫抓好市容环卫工作,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城镇。

(二)抓实宣传引导。各地要创新宣传方式、工作载体、激励机制,用好报纸、广播、电视、短视频等媒体平台,开展文明行为宣传引导,加大环境卫生公共监督,宣传展示专项行动成效,充分调动沿街居民、商户及企事业单位参与城市管理工作。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加强先进典宣传,通报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通过正面激励和反面警示,推进形成自查问题精准到位、逐项问题解决到位的工作格局。

(三)健全长效机制。市容环境卫生提升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各地要以此次规范化治理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固化经验,研究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长效机制,确保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不松懈、问题不反弹,不断提升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规范化治理能力。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43日           

(此件公开发布)